(相关资料图)
扬子晚报1月28日讯 (记者 马志亚) 1月28日,记者从徐州市交通运输局获悉,该市将继续实施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优惠减免政策,此举也将进一步帮助交通运输领域市场主体纾困解难、稳定预期,维护收费公路经营管理秩序。
根据相关政策文件,将继续对每月通行次数在30次(含)以上的公路客运班线客车给予ETC通行费八五折优惠;延续实施“运政苏通卡”货运车辆通行费八五折优惠政策。以上两项政策至2023年12月31日止。
对进出省内年吞吐量达到200万以上标箱或年吞吐量达到100万标箱且连续三年增长率超过全省平均增长水平的主要集装箱港口(目前符合条件的为太仓港、连云港港、南京港、南通港)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,在全省所有普通公路收费站、高速公路给予ETC通行费五折优惠。优惠政策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止。2023年1月1日—3月31日为集装箱车辆优惠核验系统建设期,暂按原优惠政策和范围执行。
对进出省内中欧(亚)班列集装箱主要装车点和集货点的集装箱车辆,继续在全省所有普通公路收费站、高速公路全免车辆通行费。优惠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止。
需要提醒的是,以上优惠政策主要针对于进出省内主要集装箱港口、中欧(亚)班列主要装车点和集货点的集装箱车辆,通行高速公路的,须按照预约通行有关要求进行预约;通过指定收费站,依法合规完成运输任务,方可享受江苏省境内通行费优惠减免政策;通行普通公路收费站的,须经现场核验后,方可享受通行费优惠减免政策。
校对 王菲
关键词: 高速公路
最新资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