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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宏大: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
2023-05-15 21:55:24    证券之星

证券代码:002683   证券简称:广东宏大     公告编号:2023-032


(资料图)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
  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

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
特别提示:

以公司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748,563,082股为基数,

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元人民币现金(含税)。

  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2022年年

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

过,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:

  一、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

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(预计为748,563,082股)为基

数,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人民币(含税),本次现金

股利共224,568,924.60元,占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29.85%,剩

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。

涉及调整分配比例。

的分配方案一致。

月。

 二、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

  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: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

购股份0股后的748,563,082股为基数,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元人民

币现金(含税;扣税后,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、QFII、

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.7元;

持有首发后限售股、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

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,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,待个人转让股

票时,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【注】;持有首发后限售股、股

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,对香港投

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%征收,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

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)。

  【注: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,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

期限,持股1个月(含1个月)以内,每10股补缴税款0.6元;持股1

个月以上至1年(含1年)的,每10股补缴税款0.3元;持股超过1年的,

不需补缴税款。】

     三、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

     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:2023年5月19日,除权除息日为:

     四、权益分派对象

     本次分派对象为:截止2023年5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

后,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(以下简称“中国

结算深圳分公司”)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。

     五、权益分派方法

将于2023年5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(或其他托管机构)直接

划入其资金账户。

序号     股东账号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股东名称

     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(申请日:2023年5月12日至登记日:

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,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

公司自行承担。

     六、咨询机构

咨询地址: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C3天盈广场东塔56层

咨询联系人:郑少娟、王紫沁

咨询电话:020-38031687

传真电话:020-38031951

   七、备查文件

会议决议;

   特此公告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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